无锡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17〕2号)

2021-04-27 16:30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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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锡政发〔201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精神,加快落实我市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破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资源配置不优、运行效益不高、队伍素质不强、服务效能不足等问题,促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家庭尽责为原则,全面强化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广大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市和市(县)区有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镇)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村)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服务管理网络,构建服务内容全面覆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质效良好、老年群众普遍认可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达50%以上,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80%和50%以上,城乡居家养老基本服务覆盖率分别达90%和50%以上,居家养老信息化覆盖率100%,居家养老援助服务5万户以上,建成适老住区12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机制

加快推进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机制改革,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让社会服务组织、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至2017年底,各市(县)区要完成20%以上公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改革任务,实行社会化运营,到2020年社会化运营率达50%以上。运营机制改革过程中要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功能,切实解决患病、高龄、失能、失独、空巢等困难老人老有所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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