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城市社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4-27 16:29 来源:新余市老龄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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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余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城市社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018年启动智慧养老指挥平台建设,年底前完成25个社区智慧养老站点建设。

为加快推进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养老服务,切实保障困境老人的基本养老需求。新余市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社会参与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点带面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重点保障与适度普惠相结合,智慧养老与实体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并发挥各级政府的引领作用,基层组织的支撑作用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保障作用,通过引进社会力量先进的智慧养老手段和成熟的管理经验,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打造具有新余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板块。提出:2018年启动智慧养老指挥平台建设,先行在渝水区城北办电工厂、仙来湖、长林及城南办魁星路、新钢办铁山5个社区试点,2018年底前完成25个社区智慧养老站点建设, 2019年底前完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2020年在巩固完善提高的基础上延伸到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实现城乡养老无差别无缝对接,形成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格局。

为加强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为成员的新余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牵头抓总工作;商务部门要整合养老补贴经费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及相关设施;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等医疗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政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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