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成效显著

2021-04-27 16:28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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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探索创新养老模式,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解决市区70周岁以上低保、70周岁以上空巢无子女和90周岁以上高龄这三类特殊困难老人的最基本养老需求,鼓励和支持专业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2013 年10 月,合肥市正式启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具有合肥市市区户籍以上三类特殊困难老人购买每月600 元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维修、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6大类,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由市、区按1∶1 比例分担。截至2018年5月底全市实际完成服务1567.22万人次,实际结算服务经费33289.08万元。

项目自实施以来,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理念接受程度不断提高。主动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数量稳步增加,从服务启动初期2013年的7200多人增加至目前的11600人左右,进入2017年,人数变化总体趋向平衡。该项目的实施,在引导老人逐步改变传统养老观念,提高老人的主动消费意识的同时,还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一是有效提高老龄群体生活生命质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承接,提供“走进门”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了特定老年人群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成员的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尤其是对困难老人、空巢老人来说,日常的送餐、保洁、护理等解决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养老服务需求,雪中送炭效果十分显著。

二是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由政府出资,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不断壮大了养老服务产业。同时,老年人主动消费意识的提高也让更多的社会力量看到了商机。目前,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开始以各种方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以与街道(社区)开展紧密合作,以社区食堂、社区影院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和内涵,服务范围和受众也越来越广。

三是有效提升社会建设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该项工程的实施,使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承接、市场化运营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初步形成,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多元主体通过基本养老服务的协同提供过程,促进了社会建设,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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