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021-04-27 16:27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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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户籍老年人口187.4万,占总人口的25.12%,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214万,占比27%;2027年,将突破300万,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面对深度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沈阳市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此,沈阳市出台《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立法形式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扩大相关领域服务供给,以更好满足居家养老的实际需求。《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方位涵盖老年人服务保障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服务供给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居家养老服务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生活照料、医疗卫生、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维权法律等六大方面。每个方面又做了具体规定。如老年人最为关心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全托、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及代购代缴,精神慰藉服务包括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情绪疏导、临终关怀等。

《条例》规定了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即新建居住区、已建成的居住区应当分别以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标准、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为严格执行标准,沈阳市民政局还将出台《沈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分区分级科学设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点位。同时,在完成今年指标任务的基础上,明年全市再新增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力争尽早达标。

免费为困难老年人和高龄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各级政府应当为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和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个人缴费补贴;为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护理保障需求。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0至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常规体检。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志愿服务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标准,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综合监管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调查老年人服务需求,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定期走访探视高龄、独居、空巢、残疾等老人。探索建立为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机制和其他激励机制。倡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参加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倡导邻里互助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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