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老人入住养老院可获资助 提高晚年生活质量

2021-04-27 16:50 来源:[db: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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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在机构养老是为了得到专业的养老服务,可是经济困难的由于负担不起费用,入住只能是他们心中的愿望。9月23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天津市将对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困难老人给予资助,以提高困难老人晚年生活的质量。
 
资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经评估经济确实困难、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资助方式:根据申请资助对象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不同,按照自理、介助和介护服务等级不同,在申请资助对象本人或子女交纳一定费用后,给予差别化资助。资助采取服务券形式,由民政部门组织发放给资助对象。服务券只能用于入住养老机构时使用。
 
各区县民政部门在安排资助对象入住养老机构时,在经济条件相同情况下,依据《天津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对申请资助对象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优先资助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年人;在身体状况相同情况下,依据天津市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政策,对申请资助对象经济状况进行评估,优先资助经济比较困难的老年人;在经济条件和身体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资助高龄老人。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向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入住养老机构资助申请,审批合格者在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享受资助。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已经在和平区、津南区开始实施,其他区县今后也将实施,届时,可以满足全市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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