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镇海区构建居家养老区域性发展新格局

2021-04-27 16:31 来源:浙江省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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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镇海区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升,所呈现的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问题日益突出。面对这一现状,镇海区从2004年开始探索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系统规划、加大投入、优化服务等举措,初步建立起以服务站点为基础、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服务为依靠、以社会参与为补充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模式已经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重点,以此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截止目前,镇海区已建有5个区域性服务中心和74个村(社区)服务站点,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

一、着力“全面覆盖”,构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一)规划先行,解决“科学布局”问题。近几年,镇海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镇海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镇海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9055”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空间布局上进行提早规划,确保2013年成功实现全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的总目标。2016年又出台《关于规范镇海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初步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运作体系。到2017年,全区将实现区域性服务中心全覆盖。至此,全区基本形成了以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三级联动的服务网络和运作体系。

(二)加大投入,解决“资金保障”问题。为充分保障全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转,区委、区政府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先后出台《关于加大养老服务工作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和《镇海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保障政策。其中,明确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经费的补助标准:属整体新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属利用现有资源或租赁房产建设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待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按每个每年10万元予以运营补助,充分解决服务中心资金缺、运营难、服务差等问题,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强考核,解决“监督实效”问题。全区通过加强实施目标考核工作,健全服务中心内外监督管理制度。中心建立服务质量监督考评机制,每年从老年人满意率、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有效投诉结案率等对服务实体进行服务质量的考评和完善;区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心的指导和监管,以定期管理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中心的运作情况中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资金使用、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跟踪管理,对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形成区、镇(街道)二级联动的监督管理体系,有力促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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