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开设“家庭养老床位”——通过“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为老人提供“三助一护”服务

2021-04-27 16:29 来源:武汉民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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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攻坚办公室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4份涉老文件,首次提出开设“家庭养老床位”让老人足不出户享受专业照护服务,老人还可通过评估报告订制养老服务。文件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武汉养老政策体系,推动“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建设。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

把专业照护服务“搬”进老人家里

武汉正在社区、街道、区三个层级,分别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中心辐射式服务网点、统分结合平台三类“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市民政局近日印发《武汉市“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标准(试行)》,提出“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重点围绕“家庭养老床位”设置,为老人提供“三助一护”服务(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

《标准》明确,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为老人就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日间照料、短期托管、上门护理等服务,同时具备远程照护功能,开设不低于5张的“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搬”进老人家中,有条件的还可拓展面向中、轻度失能老年人的24小时护理服务功能。

中心辐射式服务网点为集成居家、社区、机构、社会等养老服务功能的综合体,床位规模原则上按照10-49张设置,重点具备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相当于机构专业水准的上门照料、护理服务的功能,有条件的还可拓展其他专业化服务。

统分结合平台对接老年人需求与服务商,应有24小时人员值守,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辐射或社区嵌入式网点等养老服务设施全部纳入,签约服务。

对老人进行综合评估

精准制定个性化养老服务

老人可享受精准的养老服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出台《武汉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试行)》,未来将根据评估报告科学确定全市老年人需求类型、护理照料等级、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资格等。

据介绍,评估内容包括老人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养老服务意愿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进行评估:已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的困难老年人;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失能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以上劳模或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的失能老年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其他自愿申请评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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