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解读

2021-04-27 17:36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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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近日,北京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管理,完善“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促进驿站建设运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全市共建成运营,1005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2016年以来,北京市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工作的意见》《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规划(2016-2020年)》,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服务需求,按照“政府无偿提供设施、运营商低偿运营”的思路,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具有日间照料、助餐服务、呼叫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总服务台”“供需对接平台”,就近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运营1005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基本形成了市级指导、区级统筹、镇街落实、社区实施为责任主体的“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老年人的普遍欢迎。

  但是,随着驿站建设深入推进,驿站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了驿站规划建设统筹不足、驿站运营能力不足、驿站建设发展存在重建设轻管理倾向等困难问题,影响制约了驿站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驿站准入、退出机制,驿站星级评定将与运营补贴挂钩

  针对驿站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京市民政局启动了驿站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经反复调研论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形成了《办法》最终稿。

  《办法》就驿站运营主体、驿站责任片区、驿站负面清单、驿站运营管理、驿站安全管理、驿站的监督检查及退出等方面作出规定。

  建立驿站服务责任片区,明确驿站的基本养老服务责任

  按照养老服务区域无缝衔接、服务人群全覆盖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老年人分布密度、驿站及养老照料中心分布等因素,科学划分每所驿站服务的责任片区,明确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及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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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石璜镇益光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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