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粤民函〔2018〕1736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3号),提升我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省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以《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在养老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分类评定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定。
二、评定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同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
三、申报条件
养老机构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可以申报星级评定:
(一)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二)近三年内养老机构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近三年内养老机构在机构管理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事件。
(四)近三年内无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四、申报材料
养老机构需向当地主管民政部门递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机构简介(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管理流程、工作人员情况、组织机构图和所获荣誉和奖项);
(四)广东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申请表(附件2);
(五)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自评表(附件3)。
五、评定步骤
(一)自愿申报。有意向申报星级认定的养老机构可直接向当地主管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材料真实齐全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逐级报送至省厅,由省厅统一组织评审。
(二)第三方评价。省厅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附件1,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实施现场评价。
(三)抽查核实。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公正,省厅对第三方机构的评价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养老百科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国卫办老龄发〔 2020 〕 15 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 、中医药管理局: 为提高我国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
2020 年4月8日下午,首次广东省南北同行旅居养老服务项目风险管理工作交流会议在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总部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许晓玲,中国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民政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财
在第十个全国“敬老月”开启之时,为了实现这一目标,9月28日,河南省入选全国首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重点参与企业的全部三家单位联合召开了“城市养老普惠服务创新与实践研讨会”,包括养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29 号)【PDF在线预览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 穗府办规〔2019〕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