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21〕1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精神,切实解决全省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除机场、铁路车站、长途客运站、码头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外,不得将“健康码”作为老年人通行的唯一凭证,对于既无“健康码”又无纸质健康证明的老年人,现场登记个人信息,填写健康承诺书,无发热等异常症状且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老年人应及时放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昆明海关、省通信管理局、云南机场集团、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规范“健康码”全省互通互认,将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整合到“健康码”,简化操作以适合老年人使用,优化代办代查等服务。推动“云南健康码”全国互通互认,便利老年人跨省通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引导、便利城乡社区组织、机构和各类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家庭,建设改造一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等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上门巡诊、精神慰藉等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处置中,需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要指导各地、有关部门修订应急预案,统筹考虑老年人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实际困难,提供突发事件风险提醒、紧急避难场所提示、“一键呼叫”应急救援、受灾人群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分配发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切实解决应急处置状态下老年人遇到的困难。(省应急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养老百科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国卫办老龄发〔 2020 〕 15 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 、中医药管理局: 为提高我国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
2020 年4月8日下午,首次广东省南北同行旅居养老服务项目风险管理工作交流会议在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总部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许晓玲,中国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民政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财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计财局)、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制定的《莆田市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在职奖补方案(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64号 《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决定》已经2019年5月29日民政部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9 〕 5 号)、《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