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

2021-04-27 16:3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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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 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做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0年,福建省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每个市、县有1所以上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

《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强化政府主导和引领作用、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加快实现医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为此,《意见》从优先提供养老用地、分类给予税费优惠、加大公共财政补贴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政策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意见》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依据职责分解到了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并明确了时间表、负责单位和具体要求。福建省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意见》全文如下:

闽政〔2014〕3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实现养老服务与、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每个市、县有1所以上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

——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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