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探索居家养老改革的可循之路

2021-04-27 16:30 来源:扬州市民政局 浏览:

近年来,在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老龄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也进入了创新发展的快车道。“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让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发展的主体、引入市场化机制、医养融合发展、颐养社区建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老年人评估”等等,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新、越来越高。同样,“虚拟养老、智慧养老、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社会力量运营、家院融合嵌入式养老机构”等概念不断涌现,做好老龄工作,发展养老服务任重而道远。扬州市广陵区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机制,转变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努力打造“标准化引领—市场化运作—智慧化管理”的居家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一、标准化引领是根本,指导养老服务规范建设

江苏省民政厅、省质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江苏省民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苏民发〔2016〕6 号),要求加快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制定。扬州市出台了《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新形势下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是全面的、具体的、迫切的。

因此,一方面,广陵区民政局修订完善相关文件,出台《广陵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关于2017年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加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形成“有标依标、无标制标、按标作业、按标办事”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体系。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健康评估、准确地掌握老人居家养老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执行依据。政府通过评估等级对老人进行补贴,服务方通过评估等级对老人进行个性服务。根据每位老人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避免一刀切,把有限的补贴和服务给最需要的老人。

二、市场化运作是重点,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

广陵区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上,可谓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2009年以来,广陵区主要通过发放服务券的方式,由养老服务员上门入户为1300名孤寡、高龄、残疾、空巢等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特殊老年人开展“兜底性”居家生活照料服务,每个服务对象每月服务补贴标准为100-300元。但现行的政府一手包揽的购买养老服务模式已遇到了发展瓶颈:一是养老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无章可循,存在着随意性,形成“上门收费自由、上门时间自由、上门服务自由”的“三自由”状态,没有形成应有的体系规范和绩效管理,难以满足更多老年群体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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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广州这个政策给你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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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政策原文

省民政厅杨薇副厅长调研湘潭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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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省民政厅副厅长杨薇带队省民政、财政,调研湘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筹备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试点方案。省民政厅福慈处处长李鄂辉,省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