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多支柱养老模式下的社区养老

2021-04-27 18:2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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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世界银行《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即促进经济增长》报告提出了“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2005年《21世纪老年收入保障: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国际比较》报告又提出增设“零支柱”和“第四支柱”的“五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自此,我国形成并建构了符合国情、较为完善的“五支柱”养老保障体系。“零支柱”作为非缴费型保障,涵盖我国现有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制度、特殊人群的社会救助制度以及社会帮扶制度等,随着国民经济增长的不断加快,充分体现了“兜底”的制度优势;“第一支柱”作为主要支柱形式,针对有正式工作并稳定缴纳养老金的公民,构建强制性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现收现付的形式推动社会实现整体公平;“第二支柱”针对有正式工作的公民,构建职业年金制度,累积式补充第一支柱;“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储蓄型商业养老保险,推动和辅助社会资金投入;“第四支柱”是家庭成员和代际之间的一种经济或非经济的养老、医疗和住房扶助。这是一种非正规的社会保障,基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以现代医养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家庭式养老保障制度。目前而言,这一支柱亟待发展。
充分认识社区养老的重要性
根据相关机构对我国2015—2050年老龄化的预测,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和比重将分别从2.1亿和15.2%上升到4.9亿和36.5%。面临老龄化社会的严峻挑战,我国正努力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元分立体系向“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多元化体系转型。
居家养老区别于传统模式家庭养老,由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承担照料老人的责任,以社区为依托,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照护服务。第四支柱拓展的居家养老模式破解了传统家庭养老照顾功能弱化、沉重的养老负担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将家庭血缘的道德情感融入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依托,社区养老必须从传统、简单的养老管理和服务模式向新型社区多元化、多层次的中间服务平台转化,发挥其“支点”“传递”“纽带”和“增力”等依托作用,并不断创新社区养老的管理、协调、参与和保障等功能。
进一步推动社区养老的变革与发展
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求系统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和工程建设。如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公司经营,政府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打通三级医养体系、引进机构和社会基金,构建智慧型多功能社区平台等。笔者建议,社区养老应该在三个方面加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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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石璜镇益光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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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基本信息 Basic Information 机构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石璜镇益光养老院 成立时间: - 床位数量: 50张 占地面积: - 收住对象: 自理 收费区间: 500-1000元 员工人数: - 机构性质